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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州市人事局公开考选工作人员简章
文章类型:选调新闻   文章加入时间:2008年8月11日16:12

  根据工作需要,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,滨州市外国专家局拟从选调生中公开考选一名机关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考选事项公告如下:
  一、考选原则
  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,通过考试、考核的方法进行。
  二、考选条件
  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。中共党员。
  2、在滨州市工作的组织部选调生,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(2005年7月底前参加工作)。
  3、年龄在28周岁以下(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身心健康。
  4、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以上学历,国际法专业,精通两门外语,熟练翻译外文资料,并有国外学习两年以上经历。
  5、按照《公务员法》和有关规定,符合工作回避要求。
  四、考选的办法和步骤
  1、报名。报名时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,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,本人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三张。
  报名时间:2008年 8月12日— 15 日
  上午:8:30--11:30 下午:2:30--6:00
  报名地点:滨州市人事局机关党委(市政大楼0731房间)联系电话:0543-3162947
  2、资格审查。由滨州市人事局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,合格者发给准考证。
  3、考试。资格审查合格者,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、准考证参加考试。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  4、考察。被确定的考察对象,滨州市人事局将对其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情况到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全面考察。
  5、体检。按照人事部、卫生部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国人部发[2005]1号)规定,到指定医院进行(体检费用自理)。
  6、录用。由滨州市人事局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,并进行公示,公示期3天。如有不合格者,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  7、本《简章》由滨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。
  
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滨州市人事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8年8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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